原标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小产权房有望“转正”吗?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将获准转让和出租。房产律师哪个好?
今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在我国,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
而此次修正案草案明确了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及管理措施,其使用权的最高年限、登记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修正案草案明确指出土地规划和用途属性必须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因此仅对非住宅类经营性土地有影响,对住宅类经营性土地不产生冲击。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说,原有规划为住宅用途的土地不允许直接出让,这意味着对农村宅基地用地管控依然严厉,小产权住房政策也不会因此放松。
在我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用地和招商引资用地。
草案一旦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租赁、入股,将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房地产律师哪个好?
收藏 0 支持 0 反对 0声明:该作品系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