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4月22日,对于万科翡翠书院高租金引发的相关热议和报道,北京市住建委表示,竞自持租赁住房,企业只许租不许售,承租人只能租住不能获得产权。房产律师哪个好?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万科翡翠书院项目位于海淀区北清路与永澄北路交汇处北1000米处,所在地块是万科2016年竞得的100%自持租赁地块。
另悉,该项目将启动预租:90平方米三居室的月租金为1.5万至1.8万元,18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四居室月租金为3万至4万元,租期10年,租客需提前一次性支付租金180万元-480万元。
有分析认为,该项目仿照商品房预售创设出“预租”,存在巨大风险。另有观点表示,万科翡翠书院的做法有“以租赁的名义行销售之实”之嫌。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企业竞自持的租赁住房,在7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内,开发建设主体无论自持项目,还是将项目转让给新受让主体,都只能出租,不能出售或变相以租代售等;承租人租赁此类住房,无论租赁期限和续租次数多少,都只能获得使用权,不能获得产权。另外,一次性支付租金期限不宜过长,否则过程中发生的与产权主体相关的变化等因素,可能给承租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房地产律师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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