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对于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继承子女的财产这样的现象,大家都觉得无可厚非;但是对于妻子继承丈夫的遗产(或者丈夫继承妻子的,也就是配偶遗产继承),大家的接受度却不那么高。因为,在传统观念里,子女、父母是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也就是关系永恒;配偶则是无血缘关系的,随时有变数。但是大家常常忽略一点,遗产继承看的不只是血缘关系,还有法律关系。
配偶在遗产继承中不占优势已经不足为奇,甚至,在实际中不止一次发生过丈夫去世后,婆家不准妻子继承财产,甚至强行剥夺其对子女的抚养权这样的事情。这样的案例,在法律上到底该如何处理?
小何与丈夫马某结婚8年,结婚后小何辞职在家相夫教子,马某白手起家和朋友开了一家小公司,双方有一个儿子5岁。一年前,马某因车祸去世,小何料理完丈夫的后事,在财产处理时,小何无心管理公司,就与合伙人约定公司市值的一半退出来。由于当时公司资金周转合伙人没办法给出这笔钱,因此拖了一下,年后再给。
不久前,小何因工作结识了一名男子,兴趣相符,小何带着儿子再婚。这时前夫公司的钱退回来了,小何找到婆家想要看看这个遗产如何分割,却被拒绝。
婆家认为小何已经改嫁了,已经不是儿子的配偶,无权继承遗产。所以,丈夫去世后,妻子改嫁到底能不能分的遗产,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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