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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更新新规12月起实施 项目不少于15%土地交政府

2024-04-06 03:24:55 0

  

  深圳围绕存量土地二次开发做文章。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轩慧摄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肖陆军 通讯员刘静静)为破解深圳土地资源瓶颈,保障民生服务设施以及重大产业项目实施,深圳围绕存量土地二次开发做文章,近期不断有新政亮相。房产律师哪个好?昨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土委获悉,由该委负责制定的《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土地信息核查及历史用地处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印发,将于12月1日起实施。《规定》提出,城市更新项目要把不少于15%的土地无偿移交政府,优先用于落实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等。

  历史用地处置范围:用地行为发生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

  据悉,目前,深圳土地信息核查、历史用地处置的相关政策文件已到期,为此,深圳市规土委起草了《规定》,于12月1日起实施。

  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用地手续不完善的建成区,同时符合下列要求的,可纳入历史用地处置范围:未签订征(转)地协议或已签订征(转)地协议但土地或者建筑物未作补偿的(协议明确土地或者建筑物不再补偿的,不属于“未作补偿”情形);用地行为发生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

  已签订征(转)地协议且土地及建筑物均已按协议进行部分补偿但补偿未完成的用地,不得纳入历史用地处置范围。申请历史用地处置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以下简称“继受单位”)应对拆除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用地一并申请处置。

  由区城市更新职能部门负责权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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