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 6家房产家居企业被罚
人民网北京7月20日电 (伍振国)为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年2月曾印发专门通知,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哪个好?
今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了今年30起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其中有6起违法广告案例主体为房地产、家居企业。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这次公布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中,恒大地产集团天津世博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绩溪锦元置业有限公司、江西九江市宁亿置业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市心家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四川成都品悦尚城有限公司共6家房地产、家居业务公司发布的广告违法,并被除以相应的处罚。房产家居类企业广告违法行为占到了本次通报违法案例的1/5。
据悉,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总局通知的要求,积极部署开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8104件,同比增长64.2%;罚没金额达到11668.70万元,同比增长17.0%。房地产律师哪个好?
附6家房地产家居企业违法案例:
1、恒大地产集团天津世博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官网宣传温泉功效中使用了“有助于平衡神经功能,健胃整肠,促进机体的消化、吸收、代谢功能,对风湿痛、痛风、关节炎等疾病有较好疗效”等与医疗用语相混淆的用语。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4月,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2、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长风文化商务区,顶级资源集萃”“国家级盛会落址加速区域崛起…未来升值潜力和投资价值不可限量”“高端配套环伺,为品质生活加冕:成成中学、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等知名学府…”“再造一个恭王府”等内容,广告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18年5月,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晋源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0万元。专业房产律师哪个好?
3、安徽绩溪锦元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委托相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站“绩溪网(绩溪论坛)”上发布含有“你买店铺 我付按揭,10年70%收益”字样的互联网广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690元。
4、江西九江市宁亿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行运营的“香榭丽都”微信公众号、九江意讯传媒有限公司运营的“九江生活”微信公众号和九江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运营的“住在九江网”和“住在九江”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广告包含“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以及设计效果图上均未标明“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等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6月,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万元。
5、广东深圳市心家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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