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新购商品住房限转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临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内新购商品住房实行限转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9 号)要求,结合临沂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经临沂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8年1月1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内新购商品住房实行限转措施。房产律师哪个好?
《通知》中指出,限转范围为兰山区北城新区一期、二期、高铁片区(22平方公里)区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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