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加名,离婚后房产能分给加名一方吗?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那么该房产依法应属于出资人婚前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则应视为房屋所有人对其配偶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婚后加名的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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