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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拒付业主违约金,法院高效执结

2024-04-06 03:26:19 0 创始人

  7月7日上午,高要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内,70多户业主的代表李先生等人正喜笑颜开地从执行法官手里领到盼望已久的违约金赔偿款支票。在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宗牵涉70多户业主、涉案标的达180多万元的系列案件终于执结完毕。

  今天是我们小区业主的节日,多亏了执行法官为我们不辞劳苦地与房地产公司做协调工作,才让我们及时拿回违约金,我们也没想到申请强制执行后那么快可以拿到违约金。

  业主代表李先生由衷地称赞,并和业主们将一面写着“公平、公正、高效”的鲜红锦旗,送给高要法院的执行法官们,连声道谢。

  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楼

  70多户业主起诉至法院

  2013年11月,李先生和苏小姐两夫妻共同购买高要区某房地产公司旗下的一套商品房,并签订了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于2014年6月30日前房屋可以交付使用。

  但日子临近,李先生和苏小姐却没有收到任何可以入住的通知,于是,他们俩来到了该房地产公司进行询问。到该公司之后,发现现场还有很多像他们一样的业主,均没有收到通知说可以入住,大家纷纷抱怨上当受骗。

  该房地产公司给出的答复是,由于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尚未完工,交楼时间顺延至2014年10月31日前,为补偿业主,愿意免除一年物业管理费用。部分业主表示同意并在延迟交楼的通知上签名。

  2014年10月31日,某房地产公司仍未能按原有的承诺依时交付房屋又不作出赔偿承诺,经多次沟通协商,房地产公司与业主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6年1月,李先生等70多户业主将该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决该房地产公司支付相应违约金。

  房地产公司拒不履行

  法院积极协调高效结案

  2016年6月,高要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系列案件,并依法判令房地产公司应支付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给70多户业主。

  房地产公司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2016年12月,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裁判生效后,某房地产公司并没有依法履行判决。业主们纷纷上门,要求房地产公司给个说法,而房地产公司仍坚持“遇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可据实延期交楼”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双方相持不下,业主们向高要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7年5月,高要法院陆续受理了70多户业主申请强制执行的系列案后,马上利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该房地产公司的财产进行查控,并及时网上冻结了其部分银行存款、查封了多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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