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产调控政策应因城施策
随着政策的持续推进,一些过去库存量较大的城市和部分三四线热点城市去库存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房产纠纷律师哪个好?
房地产调控措施不能“一刀切”。当前,我国房价总体比较平稳,但房地产市场还存在一些结构性矛盾。所以,房地产调控政策要因地制宜。市场变化时,调控措施也应及时随之变化
8月24日,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我市将多措并举调控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通知,提出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作为房地产调控的总体目标,拟采取多项措施调控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通知明确,全面停止房地产去库存调控措施。
通知指出,呼和浩特市将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保证全年土地供应量达到5000亩,其中普通商品住房供地比例不低于70%;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继续落实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3%的公共租赁住房任务;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比例控制在70%左右;加快实施公租房租售并举政策。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月份数据,呼和浩特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2.4%;同比上涨11.8%。从环比涨幅来看,呼和浩特在7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8位;同比涨幅位列第7。这从侧面印证,呼和浩特总体上不存在库存量过大情况,房价甚至还出现了稳中有升态势。房地产纠纷律师哪个好?
2014年前后,我国一些三四线城市库存量过大,很多城市陆续推出了去库存措施。随着政策的持续推进,一些过去库存量较大的城市和部分三四线热点城市去库存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因此,在这些城市全面停止房地产去库存十分必要。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放眼全国房地产市场,一些城市房价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主要原因是供应量不足,因此目前已经到了补充库存的时候,这些城市应适当扩大供给,平抑房价上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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