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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这些行为存在巨大风险

2024-04-06 03:56:37 0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要涉及到一大笔买卖税费,许多买卖者就在这上面动了心思。可是在这之前小编必须要告诉我们,尽管一部分办法是可取的,可是有些办法的确存在着巨大的买卖危险。今日小编就来跟我们分享一下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哪些行为尽管省一部分买卖税费,可是存在着巨大的买卖危险。

  1、假赠与

  关于继承和赠与的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所需付的费用只包含房子评价值2%的公证费以及1%的契税,然后持相关手续到相关部门直接处理完税手续即可。经过“赠与”的方式进行产权转让,暗里里业主收取买家的房款.这样,房产过户时表面上就没有任何金钱的来往.达到逃税的目的。

  1、由于赠与不是买卖行为.购房者无法处理借款.只能一次性付出现金.关于买方来说压力将会很大。

  2、根据《合同法》规则.“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职责”买方拿到房产后假如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很难要求房主赔偿。

  3、买家还要承担赠与人撤销赠与和不实行赠与义务的危险。按照法律规则.赠与在房产证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消。由干双方暗里进行买卖.一旦买方付出了房款但卖方不办产权过户.或卖方先办好了产权过户而买方未交齐房款.都很容易引起胶葛。

  二、推迟买卖

  对个人购买住房缺乏2年转手买卖的,悄然出现了一种新的买卖形式:买卖双方先行签定买卖合同;签定合同后,买方付出房款.卖方交付房子;比及房子购入满2年后再行处理产权登记、缴纳税费的手续。这样从表面上看,既满足了买卖双方及时买卖的需求,又达到了规避高额营业税的目的,其实背面是存在法律危险的。

  签定合同与产权过户之间的时刻拖得越长,买卖一方违约的危险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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