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426037149
律师咨询电话:13683504317

为您解决房产法律咨询问题

专业房产律师累计已帮助 1000W+ 个用户

商品房买卖纠纷中双倍返还购房款的情形

2024-04-06 03:57:05 0

  双倍返还购房款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不诚信或许是欺诈行为所作出的一种惩罚性规则。这种规则的适用具有严厉的条件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从时刻上区分作出了两种惩罚性规则:一种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后,另一种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时。

  第一种惩罚性的规则,《解说》第八条规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意图不能实现的,无法获得房子的买受人能够恳求免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损失,并能够恳求出卖人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后,出卖人未奉告买受人又将该房子典当给第三人;昌平房产交易律师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子出卖给第三人。

  上述规则列出了出卖人的两种行为:一是“卖后未奉告而典当,”二是昌平房产交易律师“一房二卖”。两种行为都要求发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后,都要求商品房买卖合同意图不能实现,买受人无法获得房子。

  第二种惩罚性的规则,《解说》第九条规则:出卖人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免除的,买受人能够恳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损失,并能够恳求出卖人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

  (一)故意隐秘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明的现实或许供给虚伪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明;昌平房产交易律师

  (二)故意隐秘所售房子现已典当的现实;

收藏 0 支持 0 反对 0
延伸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