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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房产 皆因老人未立遗嘱

2024-04-06 03:57:16 0

  俗语说人多好办事,可这个道理在赡养父母和继承财产的问题上却并不灵验。尤其多子女家庭,父母往往很难一碗水端平,总会对某个子女偏爱一点。但事实上有多少子女能体谅父母,又有多少子女能相互谦让,不因老人看似不公的财产分配方案闹得沸反盈天?

  【案情简介】

  一、父亲瘫痪 小儿子贴身尽孝方见真情

  李大爷是一名退休职工,老伴过世后,老爷子单位分配给他一套福利房,老人一人居住于此。老人育有7个子女,成人后小儿子的成就最差,但很孝顺自己,其他子女条件虽好,却对老人十分冷淡,所以老十分偏爱老实的小儿子。

  2006年老人突发脑梗,手术后瘫痪在床,进入了长达10年的康复期。在这期间,其他子女推诿责任,基本不露面,自私的本性展露无遗。只有小儿子,搬来每天伺候父亲。2016年初,75岁的老人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订立遗嘱将房子留给小儿子。老人将此决定告诉了小儿子,小儿子却说,您老身体还好,遗嘱的事不急。这件事就暂时放下了。

  二、未立遗嘱 孝子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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