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是否属于遗产?能否继承?时常有人向律师问这样的问题,所以这类问题对于法律职业人来说是十分初级的小问题,而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则可能是一个需要咨询的问题。
咨询事例
咨询者:“靳律师,就农村宅基地问题,我家里遇到一个迫切的问题需要咨询您,就是我爹爹病重,我与他没有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他是户主,没有登记有其他家人。因我爹名下的房屋前快倒塌了,我们兄弟俩准备在倒塌的宅基地上建新房子,现在我爹如此病重,看来以他的名义去报批,在时间上来不及了。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爹万一过世了,他名下的那房子一倒塌了,我与我弟还可以重新申请报批房吗?”
靳律师:“如果,没有在您父亲在生的时间里完成报批手续,房子一倒塌,宅基地就不能为遗产继承了。您与弟如果是单独的户口,兄弟俩又没有其他宅基地时,可以以您或您弟的名义申请的。”
咨询者:“哦,这么回事啊。我与我弟均有宅基地,只是考虑到我姐嫁在一个高山界上,想在我爹名下的宅基地上建好房屋,我爹过世后,我们放弃遗产继承权,让她继承,这么做合法吗?”
靳律师:“这种事,需要及早布局。您父亲的有生之年建好后,待您父亲过世后作为遗产由您姐继承,或者您父亲在有生之年将房屋建好,依法将房子转让给您姐,也是可以的,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咨询者:“哦。那我明天就赶快去以我爹名义去报批报建去,一边请医生将我爹的生命想办法延续,尽量在我爹有生之年将手续批好并开始动工修建。”
律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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