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爷10年前想买套房为自己的退休生活做准备,但年龄大了,贷款额度太低。小儿子刚上大学没有收入,孙大爷与大儿子商量后,用大儿子的名字买了新房并办理了贷款。之后几年,孙大爷陆陆续续出全款将大儿子名下的贷款还完了。
后来大儿子要结婚,鉴于当时尚未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为避免房产被儿媳分走,大儿子在孙大爷的默许下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证明该套房产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房子是老人掏钱买的,也是老人一直在实际居住,现在孙大爷想要将房子改回在自己名下,好立遗嘱将来将房子分给俩儿子一人一半。但此时,孙家大儿子不肯还了,明言“您可以一直住着,但房本上的名字不能改,这房子就是我的。”
孙大爷来找律师咨询的,正是该如何要回这房子的产权?
同事说,他问了,大爷买房的时候没跟儿子签房屋代持协议;购房款是直接从老人卡上扣钱,没有转账给儿子的记录;大爷手里也没有长子承认房子原属老人的录音、录像或聊天记录,现在他那大儿子咬定了房子就是自己的,是当初趁房价便宜,亲爹买给自己的房子!
这…当事人自己不肯承认,购房合同、房产证、银行贷款等各种记录、证件上均是儿子一人的名字,甚至还有公证书这等具有公示法律效力的文书,孙大爷这是什么证据都拿不出来,反而亲儿子那边是准备齐全,完全没在怕的。
孙大爷这房子,是没啥机会往回要了。
孙大爷遇到的问题,也是典型的“借名买房“纠纷,即当初说的再好听,现在房主只能是我!
因限购、争取首套房优惠、隐瞒个人财产信息等理由,总有人钻空子,想出各种买房捷径,借名买房就是其中一种。但这种操作背后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借名购买经适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屡屡发生名义产权人反悔,出资人拿不到房的情况。
借名购买普通房屋的,房价大涨后出名一方不肯承认借名之事,坚称是自己买房向他人借款;实际出资人死亡,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买房之事,自家白丢一套房产!
出名者的配偶对出名者将房产转给实际出资人的行为表示异议,认为其是未经自己同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
名义购房者私下转卖了房子,或因欠了债房子被法院查封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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