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426037149
律师咨询电话:13683504317

为您解决房产法律咨询问题

专业房产律师累计已帮助 1000W+ 个用户

房产纠纷律师靳双权解析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2024-04-06 04:20:54 0

  房地产律师靳双权作为从业十余年的房地产律师办理了大量房地产纠纷案件,积累了大量办理房地产案件的经验,现在房地产律师靳双权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如果和你正在经历的纠纷相似,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本案件是一起腾退房屋的案件,现在我把这个案子改编为案例的形式,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原告诉称

  原告杜天诉称:原告与被告于1995年登记结婚,2012年12月23日法院判决离婚。被告2010年至2012年起诉原告离婚时,隐匿其在2008年5月18日购买的位于空中花园小区房产一套,被告在2013年7月6日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其多年的密友飞小玉,飞小玉明知该房产是原告与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凤飞云在此长期居住,二人存在的恶意串通,严重损害原告杜天利益,是合同法中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情形。被告未经原告同意,违法处分与原告共有的房产,应予纠正。诉讼请求:判决2013年7月6日凤飞云与飞小玉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腾空并返还房屋。

  二、被告辩称

  被告凤飞云辩称:原告所诉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本案中房屋虽然登记在我名下,但实际所有人是我父亲孙士提的,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对此是明知的,而且在离婚时也没有提出分割。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人飞小玉述称:我购买房屋时,原告与凤飞云离婚半年多了,房产证上只有凤飞云一个人名字,我不认为是共同财产。另外,房子是孙士提卖给我的,房款也给的孙士提,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法院判决

  驳回原告杜天的起诉。

收藏 0 支持 0 反对 0
延伸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律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