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13426037149),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十二余年,带领专业房产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在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下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如果雷同,可以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销。)
一、基本案情
1、原告诉称
原告张某1、张某2称,父亲张某与母亲王某生前住在北京市x区的涉案房屋,是在2001年9月出资购买的。张某、王某夫妻共有三名子女:张某4、张某1、张某2。张某于2007年11月1日去世,张某4于2009年3月7日去世,王某于2017年10月30日去世,张某去世后,王某未再婚,二人无继子女及养子女。张某3系张某4之子,一直居住在涉案房屋内。
2、被告辩称
被告姜某辩称:同意二原告张某1、张某2全部诉讼请求。要求继承涉案房屋16的份额。
被告张某3辩称:不同意二原告张某1、张某2全部诉讼请求。我要求继承整个房产50%的份额。
二、法院查明
张某、王某于1950年12月27日结婚,双方均系初婚,婚后育有三名子女:张某4(曾用名张某5)、张某1、张某2。张某于2007年11月1日去世,王某于2017年10月30日去世。张某之母松某、张某之父张某某和王某之母于某、王某之父王某1均在张某和王某去世之前去世。
张某4与陈某于1980年5月6日结婚,双方均系初婚,婚后育有一子张某3。陈某于1996年8月25日因死亡注销户口。张某4与姜某均系再婚,双方于1999年12月21日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姜某与前夫育有一子方某,双方于1995年5月1日离婚,方某由被告姜某抚养。被告姜某与张某4再婚时方某已经成年。张某4于2009年3月7日去世。张某、王某去世后没有遗嘱,二人的父母均先于其去世。北京房产律师哪个好?
张某名下有位于北京市x区房屋一套,该房屋系张某及王某夫妻共同财产。
三、法院判决
北京市x区涉案房屋由原告张某1、张某2各继承一百四十四分之四十九的份额;由被告张某3继承一百四十四分之三十四的份额;由被告姜某继承一百四十四分之十二的份额。
四、律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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