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426037149
律师咨询电话:13683504317

为您解决房产法律咨询问题

专业房产律师累计已帮助 1000W+ 个用户

房屋律师——父母主张登记子女名下房屋为其所有应当证明房屋全部由其出资

2024-06-02 19:44:02 0 创始人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原告诉称

张某刚、张某文、张某舞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分割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一号房屋的出售款600万元;2.诉讼费用由张某聪承担。

事实及理由:张某刚与林某玉(2016413日去世)原系夫妻关系,199018日,双方协议离婚。婚后育有一子二女,即长子张某聪,长女张某舞、次女张某文。北京市昌平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一号房屋),原系张某刚、林某玉为投资、改善家庭居住条件而购买,登记在张某聪名下,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2016413日,被继承人林某玉去世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上述房屋的分配、继承事宜不成

20178月,原告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物权确认纠纷之诉,最终,昌平法院判决一号房屋由原告张某刚占15%份额,林某玉占40%,张某聪占45%。因张某聪不服昌平法院判决,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在此案上诉的庭审过程中,张某聪非法将一号房屋出售取所得售房款600万元,最终,案件发回重审。正是因为被告将上述房屋非法予以出售,使原告不得不做出此案的撤诉事宜,转而提起本诉讼。

 

被告辩称

张某聪辩称,不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一号房屋产权清晰,原告三人无权分割售房款。

 

法院查明

张某刚与林某玉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三子女,分别为张某聪、张某文、张某舞。二人于199018日离婚。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张某刚与林某玉离婚后始终处于同居状态。林某玉于2016413日去世。一号房屋原登记在张某聪名下。张某聪于201978日将一号房屋出售,得售房款600万元。

就一号房屋的购买情况,张某刚、张某文、张某舞虽认可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均是以张某聪名义签订,但主张张某刚、林某玉与张某聪就一号房屋系借名买房法律关系。张某刚、张某文、张某舞主张为改善家庭居住条件,张某刚、林某玉协商一致购买一号房屋,又因张某刚、林某玉名下均有房产,故暂借张某聪名义购房。张某聪对此不认可,表示购房系其个人行为。

双方认可购房款共62万元,就房款的支付情况,张某刚、张某文、张某舞主张其中首付款30万元,贷款32万元。关于涉案房屋的首付款,张某刚、张某文、张某舞称首付款中有195万元为邹某晶祖产析产后拆迁所得,另外10万元系林某玉向其妹妹林某曼、林某霞各借5万元所凑,该10万元借款和林某玉应分得的195万元拆迁款一并由拆迁办直接转至以张某聪名义开立的账户中。

为证明该事实,三原告向本院提交了书面证人证言。张某聪对此不予认可,张某聪向本院提交了名下存折交易明细和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查明:西城区A号中院西南数第二、三间析归张某聪名下。三原告不认可,称林某玉祖上的传统是析产所得的财产挂在财产所有人的长子名下,并不代表该财产归所有人的长子所有。林某玉祖产析产后所得份额仍是林某玉的个人财产,因挂在张某聪名下,故以张某聪的名义提起的诉讼。

关于诉争房屋贷款的还款情况,三原告称所有贷款均由张某刚、林某玉偿还。张某刚、张某文、张某舞称张某聪常年患病且无固定工作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张某聪生活困难时还曾向张某刚借款。为证明该事实,张某刚提交了张某聪医院住院费收据、交款收据、林某玉所写原始支出记录、银行存款回单等证据,证明张某聪并无偿还贷款的能力。张某聪对此不予认可。

 

裁判结果

驳回张某刚、张某文、张某舞全部诉讼请求。

 

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借名买房约定的形式既可以为书面约定,也可以为口头约定。本案中,张某刚、张某舞、张某文主张一号房屋存在口头约定借名买房的基础法律关系,则其首先需就房屋房款的出资举证证明。就房款的支付,部分来源于祖产析产后拆迁补偿款。依据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被拆迁的房屋在拆迁前已经确认归张某聪所有,张某刚、张某舞、张某文主张拆迁款属于林某玉所有,法院不予采信。

部分房款的支付,张某刚、张某舞、张某文主张系张某刚、林某玉用借款支付,但仅有书面证人证言予以佐证,法院对此不予采信。就剩余房款,系贷款方式支付,张某刚、张某舞、张某文主张贷款由张某刚、林某玉偿还的,但同样无证据证明,法院对此不予采信。综上,法院认为张某刚、张某舞、张某文在购房款的支付问题上都未提供充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其主张存在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进而要求分割一号房屋售房款,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以支持。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栏目索引

律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