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背景
在北京市房山区,围绕着一处房屋的归属及相关权益问题,引发了一场法律纠纷。原告是陈某杰,被告则为林某莉,双方的争议焦点落在了房山区 N
室的房屋上。
2014 年 9
月,陈某杰与林某莉签订了《购房合同协议书》,并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应的手续。此后,林某莉对涉案房屋(这是一套位于北京市房山区 N
室的经济适用房)进行了装修,随后便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
然而,在
2018 年的时候,陈某杰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确认上述《购房合同协议书》无效,并要求林某莉返还房屋。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支持了陈某杰确认合同无效的这一诉讼请求,且该判决已经生效。
在此之后,陈某杰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发了本次纠纷案件,而林某莉也针对此事提起了反诉。
二、原告诉求及理由
(一)陈某杰的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返还位于房山区 N
室的房屋(该房屋价值约 28 万元);
2. 判令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
264000 元(自 2014 年 9
月至 2021 年 1
月共计 88 个月);
3. 判令被告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二)原告主张的事实与理由
陈某杰认为,既然之前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书》已经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效了,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被告就不应该再继续占用该房屋了,所以才向法院提起本次诉讼,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被告返还房屋,并支付相应的房屋使用费。
三、被告辩称及反诉请求
(一)林某莉的辩称意见
林某莉提出了以下几点答辩意见:
1.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确认无效这一情况属实,不过现在原告要求返还房屋的话,被告同意返还,但前提是原告需要先返还自己支付的购房款、契税、专项维修基金,并且还要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之后,才会返还房屋。
2. 被告已经向原告支付了购房款,可原告至今都没有把购房款返还给自己,所以原告是无权要求房屋使用费的,希望法院能够依法驳回原告这一诉讼请求。
(二)林某莉的反诉请求
基于上述情况,林某莉提起了反诉,具体反诉请求如下:
1. 被反诉人(即陈某杰)返还反诉人(即林某莉)购房款
461160 元;
2. 被反诉人返还反诉人支付的契税费用
2811.6 元、专项维修基金
10352 元;
3. 被反诉人支付给反诉人造成的房价损失
1503640 元;
4. 鉴定费用、诉讼费由被反诉人承担。
四、陈某杰对反诉的答辩意见
对于林某莉的反诉,陈某杰作出了如下答辩:
被告所述的购房款、契税、公共维修基金,自己同意返还;但是,当时被告并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被告支付的购房款如果用来购买商品房的话,只能买到
20 多平米,所以应该按照这 20 多平米的商品房如今的价值减去被告的成本,才算是被告的损失,因此,对于被告要求的房价损失,自己不同意支付;关于本诉的诉讼费用负担,希望由法院来进行判决;而反诉的诉讼费和鉴定费是被告自己要求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被告自己来负担。总之,不同意被告的反诉请求。
五、法院查明情况
1. 如前文所述,陈某杰与林某莉曾于
2014 年 9 月签订了《购房合同协议书》,之后双方按约定履行了相关手续,林某莉对涉案房屋进行装修后一直居住至今。
2.
2018 年,陈某杰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上述《购房合同协议书》无效并返还房屋,经法院审理,判决支持了陈某杰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且该判决已生效。
3. 在本次诉讼过程中,现陈某杰再次提起诉讼要求林某莉返还房屋,林某莉亦提起反诉要求陈某杰返还相应对价并赔偿损失。在审理期间,林某莉申请对案涉房屋的现值进行鉴定评估,经过专业评估后,得出案涉房屋现值为
1964800 元。
4. 经查明,林某莉为购买该房屋已经支付的费用包括购房款
461160 元、契税
2811.6 元、专项维修基金
10352 元。
六、裁判结果
1. 林某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位于房山区 N
室的房屋返还给陈某杰;
2. 陈某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退还林某莉购房款
461160 元、契税
2811.6 元、专项维修基金
10352 元,并赔偿林某莉房屋差价损失
751820 元,共计
1226143.6 元;
3. 驳回陈某杰的其他诉讼请求;
4. 驳回林某莉的其他反诉请求。
案件分析
从律师的专业角度深入剖析这起案件,核心要点在于对合同无效后双方权利义务的梳理以及过错责任的认定与相应损失赔偿的确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无效,那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果存在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况,则应当折价补偿;并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要是各方都存在过错的话,那就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当中:
首先,陈某杰与林某莉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书》已经被法院明确确认无效了,所以由这一无效行为所引发的一系列后果,自然需要双方共同来承担。结合本案的具体实际情况来看,陈某杰应当向林某莉退还相应的已付款项,同时还要赔偿林某莉因合同无效所遭受的相应损失,而林某莉则需要向陈某杰返还涉案房屋,这是基于合同无效后财产返还及损失赔偿的基本法律逻辑。
其次,对于陈某杰同意退还林某莉购房款、契税和专项维修基金这一点,法院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对此不持异议,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的处理方式。
再者,关于陈某杰主张的房屋使用费这一诉求,从法律角度分析,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来支撑。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主要处理的是基于合同无效所产生的财产返还及损失赔偿等问题,而房屋使用费并非必然产生的法定赔偿项目,所以法院不予支持这一诉求是合理合法的。
然后,就林某莉主张的房价损失这一问题而言,由于在整个房屋买卖过程中,双方对涉案房屋的交易行为均存在一定的过错。法院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况后,酌定双方各承担
50%的责任。通过对涉案房屋现值的鉴定评估,其增值部分为一定金额,按照双方各负
50%责任的认定,对应的增值部分金额即
751820 元应当由陈某杰向林某莉支付,以此来合理分担因合同无效给林某莉造成的房价损失,平衡双方在这起纠纷中的权益关系。
最后,对于陈某杰提出的关于增值价款的计算方法,由于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自然不予采纳;同样,对于林某莉提出的一些过高要求,不符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及公平合理的法律原则,法院也不予支持,以此确保裁判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体现公平公正,妥善解决双方的纠纷。
办案心得
其一,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合同无效相关法律规定是基础。在面对这类案件时,必须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认定条件、法律后果等条文做到心中有数、运用自如。只有这样,才能在案件一开始就准确判断案件走向,清晰梳理出双方基于合同无效所应承担的权利义务,为整个办案过程奠定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进而有针对性地制定诉讼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二,全面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是关键环节。此类案件往往涉及诸多复杂的交易细节、款项支付情况以及房屋相关情况等,需要律师引导当事人全面收集、整理并深入分析各类证据材料,将案件事实完整清晰地呈现出来。比如在本案中,要清楚掌握合同签订过程、履行情况、房屋装修入住情况、各项费用支付情况以及房屋现值鉴定结果等关键事实与证据,通过对这些细节的把控,提前预判对方的抗辩思路和可能提出的观点,以便在庭审中能够运用充分的证据进行有力反驳或支持我方主张,让法官全面了解案件全貌,增强我方观点的可信度,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其三,精准分析过错责任及合理确定损失赔偿是核心要点。在合同无效纠纷案件中,双方的过错责任认定以及相应损失赔偿的计算往往是争议焦点。需要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分析双方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过错程度,合理确定责任分担比例,并依据相关证据准确计算损失赔偿数额。像本案中对房价损失责任的酌定以及增值部分赔偿金额的确定,都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做到有理有据,使法官能够认可我方关于责任划分和赔偿计算的观点,这对于争取胜诉结果至关重要。
其四,灵活应对庭审变化与善于沟通协调是重要策略。庭审过程充满变数,对方可能会提出新的证据或观点,法官也可能会有针对性的询问,这就要求律师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能够根据庭审实际情况迅速调整应对策略,灵活回应各种突发情况,始终保持清晰的思路和严谨的逻辑,维护我方主张的合理性。同时,在适当的时候,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尝试寻求和解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既能节省司法资源,又有助于化解矛盾,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但如果无法达成和解,通过庭审表现,让法官采纳我方合理的观点,最终实现胜诉,妥善解决纠纷,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办理这类合同无效引发的房屋纠纷案件,需要从法律知识储备、案件事实梳理、责任与赔偿认定以及庭审应对等多个维度精心谋划、严谨操作,才能在复杂的法律博弈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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