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案件背景
林晓兰、林晓慧与林晓君系兄妹关系,其母亲林平于 2004 年因病去世,生前留有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M 号房屋(诉争房屋)。该房屋是林平凭借教师资质在 1994 年取得的住房,因个人原因至今未登记领取房屋产权证书。林平离异单身,父母均已过世,且未留下遗嘱,二原告与被告为其法定继承人。
案件详情
原被告信息
原告为林晓兰和林晓慧,被告为林晓君,三人是兄妹关系。
争议焦点
二原告请求判令与被告按份分割诉争房屋,但被告在二原告于 2020 年 7 月提出办理房产登记领取房屋产权证书时拒不配合,导致无法登记,双方就遗产分割产生纠纷。
法院查明事实
林平与赵宏原系夫妻,育有二原告及被告。1997 年,林平与赵宏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显示诉争房屋由林平继续租住。林平于 2004 年去世,其父母早于其去世。诉争房屋是林平工作单位北京市某学校(后更名北京市东城区某学校)1994 年分配的康居工程教师住房,林平当年已付清购房款。2004 年开始办理房产证,但因三人就房屋分割未达成一致而未办理。法院调查得知,该房屋已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只因亲属对登记在谁名下意见不一,且 2005 年赵宏申请办理产权证时,其他家庭成员提出产权异议,导致办证业务搁置。
裁判结果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M 号房屋的所有权益由原告林晓兰、原告林晓慧、被告林晓君继承,归三人按份共有,每人享有三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案件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林平去世后,因其离异且父母早亡,二原告与被告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林平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房屋性质认定
诉争房屋虽未办理房产证,但购房款已付清,且是林平生前合法取得的财产,属于其遗产范畴。尽管房屋产权证书未办理,但不影响其作为遗产进行实体分割。
纠纷解决途径
当继承人之间无法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是合理且有效的方式。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查明的事实,对遗产进行分割,明确各方权益,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胜诉办案心得
证据收集至关重要
二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提交了购房款收据、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学校出具的证明等关键证据,有力地证明了诉争房屋属于林平的遗产,为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在遗产继承纠纷中,充分收集和整理与遗产相关的各类证据,如产权证明、支付凭证、单位证明等,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
熟悉法律规定
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继承的规定,明确继承人的范围、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能够在诉讼中准确运用法律依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合理运用诉讼策略
面对被告的不配合,及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避免遗产分割问题长期拖延。在诉讼过程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诉讼请求和主张,如本案中明确要求按份分割房屋产权份额,使诉求清晰明确,便于法院审理和支持。
声明:该作品系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