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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讨论了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关于购房资质和贷款资质的法律风险。具体如下:
购房资质:
签约前审核:在北京等地购房,五环内外购房资格有别,签约前应到建委网站审核购房资格,避免因社保断缴等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而违约。
置换顺序:置换房屋时,先完成卖房合同履行并拿到房款、完成过户,再签买房合同,否则风险大,可能导致对卖方违约且难以解释。
贷款资质:
限制条件:贷款有诸多限制,如征信不能有“连三累六”,家庭收入需达月供两倍以上,所购房屋房龄不能高于 30 年(从交房时算)等。
贷款未达预期的解决方案: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标准范本第四条提供了三种方案,包括卖方自出资金支付全部房款、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和首付款、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但申请其他银行贷款有期限限制。
风险承担:对自身贷款能力要有预期,不能轻信中介,若贷款出现问题,法律后果由买方承担。